近日,浙江杭嘉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的LNG码头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事项在嘉兴海事局顺利通过。该备案事项的顺利通过,是嘉兴海事局持续推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举措,对加快港口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杭嘉湖地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嘉兴海事局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嘉兴海事局对嘉兴(平湖)LNG项目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赴码头工程现场开展调研、检查,多次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座谈,积极协调周边单位支持该项目,统筹部署该项目配套保障方案,确保通航安全、水域清洁。
针对浙江杭嘉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嘉兴LNG码头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事项,该局政务中心事前主动对接申办人员,落实前置服务,着力帮助其解决办理海事政务事项时遇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九条、《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等法律法规,嘉兴海事局从嘉兴(平湖)LNG码头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应急队伍组成和分工、应急报警程序、应急设备与应急能力、应急反应程序与应急反应技术、污油及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和人员培训演习计划等多个方面开展指导帮扶。
2021年,嘉兴港口货物吞吐量1.27亿吨,进出港船舶10.55万艘次,同比分别上升8.3%、7.5%;其中,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1772艘次,外贸货物931万吨。下一步,嘉兴海事局将以“四化”建设为遵循,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作为履职本质属性,全力落实国家战略,优化营商环境。